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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政府着手东方大学城的债务重组
2013-12-24 11:17:18 来源:
2004年12月,廊坊市政府着手东方大学城的债务重组,但经营状况并未就此转变。2005年年末,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负债总额18.69亿,2007年年末负债总额则达到24.16亿。2008年初,经廊坊市国资委批准,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莱佛士教育集团出资约20亿元人民币收购了东方大学城99%的股权。(新华网)
以上内容是摘自《中国首个大学城举债扩建10年留下逾20亿元债务》一文中的。然而,当笔者认真读完这则长长的新闻后,却发现东方大学城负债20亿,极有可能是场骗局。
骗局一:以“官商勾结”低价骗取国家土地。
文中说:1998年6月,爱新觉罗·显琦将建大学城的想法告诉了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常务副总勒振国,后者亦相当兴奋,专门在北京城市宾馆宴请刘志毅,听其讲述办“城”思路。他们的想法与正着急招商引资的廊坊市政府一拍即合。第二年8月,在廊坊爱心日语培训学校,他们与当时的廊坊市常务副市场刘学库见面。与他一同前来的,还有廊坊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土地局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在这位副市长的主持下,优惠条件当场谈妥,土地5.5万元一亩,是当时市场价的六分之一。
以上文字,从表面上看,描述的是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被廊坊市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筹建东方大学城的。所以,他们之间的合作似乎很正常,没有什么“官商勾结”的影子。但是,如果稍微推敲一下,大家就会发现,“官商勾结”无处不在啊!
比如土地,为何不实行招拍挂?因为,国家从1999年起,就已建立了土地招拍挂制度。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官商勾结,没有行贿受贿,廊坊市政府会以身试法,按市场价(33万元)的六分之一,即5.5万元一亩卖给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吗?要知道,如果按百度百科上记录的东方大学城总占地近2万亩来计算,那么,廊坊市就土地一项,出让后损失就高达55亿元。试问,廊坊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土地局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及其副市长,难道不会算账?又有谁会相信这里面没有“官商勾结”的呢?况且,大学城通过审批的规划面积仅为5000多亩,二期工程开建后,实际用地已达11000多亩,超过了大学城建筑面积的一多半。如果按5000亩来付土地出让金的话,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只需付2.75亿元就够了。况且土地还会升值,捞取钱财就更名正言顺了。试问,如此贱卖、白送土地,若不是官员腐败,谁会这样做?
骗局二:以少的注册资金骗取大的投资权。
据百度百科介绍:东方大学城总占地近2万亩,计划投资120亿元人民币,10年内要完成包括教学楼、科研实验楼、现代图书馆、运动中心、教师公寓以及幼教、小学、中学、医疗、商业餐饮、文化娱乐等一系列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780万平方米,形成一个可容纳15万名学生和5万名员工的现代化教育园区。换句话说,东方大学城,在廊坊市是个大项目。这么大的项目,按照国家的规定,其注册资金最少也要40亿元人民币的。但是,笔者在《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简介》一文中发现,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2亿元人民币,即便按第一期的14亿投资来说,注册资金也是不够的。试问,注册资金与投资规模严重不符的东方大学城建设项目,是如何被廊坊市批准的?是廊坊市发改委、工商局等部门不清楚国家的规定?还是在为“官商勾结”开绿灯呢?还是在为以后的偷税漏税埋伏笔?很显然,“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能轻易蒙混过关,取得投资权,如果没有官商勾结是做不到的。
骗局三:以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为“合法外衣”,骗取承建合同。
细心的人还会发现,东方大学城建设从谈判到合作再到开城仪式,都有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常务副总勒振国的身影。比如:爱新觉罗·显琦将建大学城的想法告诉了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常务副总勒振国;勒振国专门在北京城市宾馆宴请刘志毅,听其讲述办“城”思路;东方大学城的开城仪式,也由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常务副总勒振国主持(照片为例http://www.80841828.com/old/fg13.htm)等等。然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为东方大学城建设忙前忙后的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常务副总勒振国,居然不是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却另有其人,是位名不见经传的,名叫“贾国强”的人(http://www.ebtow.com/compcard/128159.html)。
或许有人会问了,这个贾国强究竟是谁?是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常务副总勒振国的“化身”吗?笔者以为,如果结合后面的20亿“黑洞”来看,贾国强极有可能就是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常务副总勒振国的“化身”。他们(皮包公司)就是借用“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这件合法外衣,骗取承建合同,兴建东方大学城的。所以,才会有:注册资金不足;与天津市大港区津港园林工程公司发生承揽合同纠纷案;堤口村从2001年起,常年住着近百名讨债的民工等等案例。试想,如果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是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的下属企业,会发生以上这些事例吗?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成立于1979年的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是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具有开创意义的第一家企业。经过30年发展,外企集团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以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为主,涉及旅游会展、文化传媒、房地产物业等相关领域的企业集团。2009年,实现收入142亿元,居中国企业500强之列,入选北京最具影响力50强企业,进入北京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收入前十名。由此可以推断,10年前的1999年,外企集团是相当有经济实力的,况且又是国企,更没有必要去做违法违规的事了。
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都是家“空壳公司”。它借用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的名称,就是想周转注册资金,骗取承建合同,从而达到其骗取更多财富的目的。
骗局四: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以“空手套白狼”的手法谋利。
文中说:据公开报道,整个大学城仅一期占地2300亩,总投资高达14亿元,但在建设之初,大部分资金均未到位。为吸引开发商,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开出了比市场高不少的价格。其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由建筑商全额垫资建设款,开发公司分3年还清。
以上文字,反映的不正是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采用“空手套白狼”的手法,骗取承建商钱财的思维吗?因为,一期工程已于2000年9月交付使用。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高等学校和北京市第25中学已入驻,近万名学生和教职工开始在这里学习、生活和工作。二期工程部分也于2001年9月交付使用。如果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不是“空壳公司”,这个时候,他应该将钱还给承建商了。但是,东方大学城开发公司没有这样做,完全曝露了其骗子的本质。所以,才会出现一期资金不到位(引诱骗取信任);二期资金严重不足(开始骗财);三期被迫暂停(骗术被识破)。试问,这不是骗子惯用的伎俩,又是什么?
骗局五:重组、转让变成了“新骗术”。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2004年12月,廊坊市政府着手东方大学城的债务重组,但经营状况并未就此转变。
从这句话中,大家也明白了,廊坊市政府肯定非常清楚东方大学城的经济情况,也知道它是“空壳公司”。因为,廊坊市政府要重组东方大学城,肯定要清查它的账目。所以,为了完全“洗白”官商勾结骗取的钱财,他们在重组的基础上,找来了莱佛士教育集团,以转让的名义,将东方大学城99%的股权以2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莱佛士教育集团,补上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骗走的20亿元的“黑洞”。所以,大家看到的结果是:被誉为由“企业投资、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产业经营、社会化服务”经营管理模式的东方大学城,虽然负债20多亿,但没有领导会为此担责;法人“贾国强”和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常务副总勒振国,也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试问,如此重组、转让,怎不遭人质疑?如果用当前最时髦的话说,重组就是“洗钱”,转让就是新骗术,就是让贪污、骗财合法化,所谓“洗洗更健康”,就是对其最好的诠释。对此,当今社会有几人不懂?有几人不识?
骗局六:廊坊市政府与莱佛士“心照不宣”,莱佛士“被骗子”。
笔者之所以要说莱佛士“被骗子”,那是因为,莱佛士一而再,再而三地改变还款期限。如文中说的:2007年10月,莱佛士发表公告称,将动用内部资金或外部融资,以及集团在东方大学城取得的营收,4年内分4次、每年支付约5亿元来完成收购。廊坊市政府当时宣称,东方大学城“二十多亿的债务黑洞有望在未来4年被填平。” 但在去年5月,莱佛士再次发表公告称,其对东方大学城的收购款将延期两年支付。
对此,人们就要纳闷了,因为新加坡莱佛士教育集团,于1994年在上海成立第一所中外合作学院,首批获得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之一。学院网络遍布北京、长春、常州、广州、合肥、宁波、天津、武汉及西安等地。从全球来看,新加坡莱佛士教育集团管理的27所院校,遍布世界九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印度、澳大利亚、蒙古国及新西兰。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如此强大的莱佛士,怎会缺少诚信?怎会在外国有诚信,到中国就没诚信了?在上海、北京、长春、常州、广州、合肥、宁波、天津、武汉、西安有诚信,到廊坊市就不讲诚信,出尔反尔了?况且,股权变更后,莱佛士不仅不投入资金,反而对每个学生每年加收600元教育资源费。北京城市学院的5000名学生需要多缴纳300万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8000多名学生需要多缴纳480多万元。对此,人们不禁要问,这究竟是莱佛士的不讲信用?还是廊坊市政府对其的“默许”?还是他们“心照不宣”,共演双簧,共同谋利呢?不过,笔者到认为,鉴于莱佛士的一惯做法,莱佛士“被骗子”的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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