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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热点事件及消费纠纷案例
2014-01-15 14:19:31 来源:
随着汽车销量日益增长,围绕汽车消费的纠纷也逐年增加。本期腾讯汽车(微博)邀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蒋苏华律师就7月汽车业内案例和行业事件进行法律解读。
【事件一】公务车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事件回放: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信息消费,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会议要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既要有政策支持,更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包括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
律师解读:新能源汽车将成为车企必争的热土,相比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安全性与使用方便性,而这背后应是强大而扎实的技术与基础实施支撑,行政引导、鼓励、的确应该,但如在技术等问题尚未很好的解决前,就强行大规模在不那么在乎购置成本、使用成本的公务用车上推行,很可能导致资源的更大浪费,而不是节约,也与美好心愿的初衷相悖。
【事件二】北京私家车合乘拟年内“上路”
事件回放:据《新京报》等报道,近日,北京市交通委网站发布《“绿色出行 畅通北京”9月缓堵专项行动方案》,鼓励私家车合乘,并将其也被纳入缓堵具体措施中。交通主管部门预计年内出台私家车合乘指导意见和官方版的“合乘协议”。私家车拼车指导意见已酝酿许久,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内容涉及对公益性合乘的鼓励、与黑车载客的区分与对合乘费用的分担等。
律师解读:合乘当然属绿色出行,有利环境与交通;但其成功除依赖一个能方便找到合乘机会、让合乘者得到实惠的平台;还在于须解决好一些法律问题与风险:如与黑车的区分,黑车的基本特征在于非法营运,赚利为其基本特征;再如合乘期间发生事故的风险如何承担,因涉及侵权,用事先约定的进行免责或划分,并不必然有效。希望最终出台的规定,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毕竟放心后才能合乘。
【事件三】加价销售违法 法院判承担责任
事件回放:据媒体报道,2012年4月,上海陈先生看中一款汽车并与4S店订立了《汽车销售合同》,约定车价为19.8万元,同时还约定由该公司为陈办理车辆贷款的相关手续。陈十分满意当日就支付了定金2万元,可到提车时公司提出加价2万,否则无货,陈拒绝,合同未能履行;陈在他处另购同一款汽车,并多支付了1.2万元,后陈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此1.2万元差价;日前,闵行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此差价。
律师解读:本案的诉讼有些复杂了,好在车主确能证明了销售商的索要加价行为并致合同不能履行,仅就加价销售行为而言,其本身的违法性毋容置疑(如价格法、税法、合同法、消法等)已被法院、工商部门认定过,并有数次生效判决或行政处罚决定。对车主,维权也比较简单,保存好证据,直接向有权部门或法院等进行举报或起诉,但解决这不正常现象的关键还在于行政主管部门主动、积极的行政行为,而不是一直旁观!
【事件四】进口车高价卖 引各方被关注
事件回放:据媒体报道,一辆3.0T新款奥迪Q7,如果在北美购置,只需约人民币46万元,而国内销售价格超过100万元;宝马X5海外仅人民币30多万元左右,在国内报价约为88万多元;海外约人民币30多万元的陆虎,在国内报价约为118万多元,宝马6系则在海外约56万元,到国内后则陡然上涨至200万元左右,差价几乎3倍。近日,随着反垄断调查的深入、扩展,进口汽车在国内价格过高的话题,再次引发了网友与各方的广泛关注。
律师解读:进口车超高价赚暴利问题成因复杂,成本有运输费用、关税、增值税及依排量征收的消费税等正常发生的,但更重要的是商家本身的趋利性,并在现行体制下,总经销对销售体系的绝对控制权,并进而可以隐蔽的控制车辆售价,这就涉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当年设置的4S授权性销售体系,而三包新规也强化了其对维修商、零部件等控制。修改相关规定,放开平行进口,只有市场的充分竞争,才能让车价回到理性的位置,消费者获得实惠。
【事件五】丰田在美诉讼案和解金超16亿美金
事件回放:据路透社等报道,7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地区法官最终裁决,批准丰田针对2010年因部分汽车在无警示的情况下加速而被集体诉讼一案提出的和解方案,据法庭文件,该案和解金额估计超过16亿美元。汽车意外加速问题曾导致丰田在2009至2011年间召回超过1000万辆的汽车。丰田车主称,媒体报导和消费者对所称缺陷的抱怨导致他们汽车的折旧价值大减,并引发诉讼。
律师解读:汽车召回与否属行政法范畴,车主并无直接起诉车企要求召回的权利,但对车主因缺陷、召回遭受的损失,如不被赔偿,可通过民事诉讼索赔,这点中、美并无不多大同。但对民事索赔诉讼的程序与难度国内远超过美国,赔偿的范围与方式,也远窄于美国,且目前国内尚没成型的先例,相信随着侵权法、汽车召回条例、新《消法》(草案)等的生效、实施,此类案例一定会发生,也将会成为国内消费者的维权利器。
【事件六】福特因拖延召回被罚1735万美元
事件回放:据《美国汽车新闻》报道,去年7月17日,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对福特翼虎的油门踏板问题展开调查,并致函福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福特虽在一周后召回相关车辆,但NHTSA进一步调查后发现,福特涉嫌在最初知晓翼虎故障时没有立即通报监管机构。NHTSA告知福特其将对其展开召回的及时性展开调查,后者最终做出妥协,同意支付1735万美元罚款。此数额同2010年丰田因“踏板门”支付的罚款金额相同。
律师解读:不管国内还是国外,极少发生行政机构强制车企召回汽车,但此并不代表行政权力就没有展示的机会与威慑力了;虽就汽车召回国内尚未发生被公开报道的处罚,但相信如调查的更彻底些,做到有法必依,国内应早有机会就车企违反召回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了,威慑力如一次都不能落实到处罚上,就被虚化与没威慑力了。如福特车因召回针对的缺陷在延迟通报的时间里发生了事故,那福特很可能要面对更残酷的惩罚性赔偿了。
【事件七】法院判底特律破产违宪 须撤回
事件回放:据中国新闻网等报道,针对底特律提起城市破产一案,美国密歇根州巡回法庭法官认为其违反了密歇根州宪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底特律政府不得采取任何可能造成该市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福利遭受损失的行动,并责令底特律必须撤回破产保护申请文件。而该州检察长随后声明说,他将立即对这项判决提出上诉,以阻止该项裁定生效。
律师解读:这起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城市破产案件曾引起各方关注与讨论,但这确与车企无关,只反映了底特律政府的管理不善与服务不力,企业(含车企)外迁并致长期的市政收入(税收)超过支出,出现需破产状况;同时也反映了该政府无法用城管、卖地、摊派等进行创收的”无奈”,并反映出法院对政府超然的独立地位与可依法判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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