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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设在标间里
2014-01-25 16:51:56 来源:
10天内,黄陂区人民法院长岭法庭庭长刘建东和书记员冯维忠,审理了55起案件。这些案件中,部分庭审笔录中前后字迹不一致,还有一些核心证据的签名也前后不一。
昨日,记者赶到黄陂,一一采访了知情人和代理律师,试图探寻这些疑问背后的真相。
法庭设在标间里
2007年7月31日,有55人分别向黄陂长岭法庭起诉黄陂县第二工业建筑工程公司,讨要借款。时任长岭法庭庭长的刘建东和书记员冯维忠分别于2007年8月2日、7日、10日将这55起案件全部审理完毕。而在8月2日一天内,他们就在黄陂大酒店审理完结了其中的35起案件。
55起案件中,原告的代理律师是湖北卓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觉。昨日,陈觉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整个经过。他说,8月2日开庭前,他特意来到黄陂大酒店租了一间标间和一间会议室。法官和书记员把标间当法庭,35名被告则在会议室内集中等待,一一排队进来开庭审理。
陈觉说,从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除了中午吃饭的两个小时外,法官和书记员没有歇口气,马不停蹄地审理完了35起案件。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没有异议,就立即做出判决。
记者注意到,黄陂大酒店和黄陂区人民法院位于同一条街道,相隔百余米。黄陂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为了方便群众,刘建东法官特意从长岭来到黄陂区审理这些案件。由于案件比较简单,他采取了简易程序审理。“一天开庭审理35起案件,并不算少见。”
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位法学教授告诉记者,算起来,7个小时审了35起案件,相当于12分钟审理一起案件,这连作庭审笔录的时间都不够。
部分庭审笔录提前写好
在55份庭审笔录中,段昌干发现了一个蹊跷的现象:多份笔录中,前后的字迹明显不一致,显然不是同一个人所写。此外,还有一些证据上的前后签名也不一样。
黄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小平是调查组负责人。昨日,他告诉记者,55份庭审笔录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经调查,由于一天要开庭审理35起案件,书记员冯维忠的工作量很大。于是,在开庭的数天前,法庭便请人填写了一部分开庭笔录。
多份借条均“早产”
除了庭审笔录笔迹前后不一,段昌干还认为,“连核心的证据上,也出现了诸多疑点”。昨日,段拿着从法院复印出来的证据,百思不得其解。
据了解,1998年10月15日,黄陂撤县设区。而段昌干发现,在55名原告持有的借条等证据中,落款时间分别为1994年元月20日至1998年9月24日期间,也就是黄陂尚未设区,但借条上盖有的印章却是“武汉市黄陂区第二工业建筑工程公司”。这意味着,这家建筑公司早产了。
陈小平介绍,这些重要的证据中,印章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经他们到工商部门调查,暂未查询到黄陂区第二工业建筑工程公司的注册资料。这意味着,这家公司有可能是假的。
黄陂第二工业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法人代表刘厚建解释说,为了方便办案,这些借条上的印章都是后来加盖的。
而55名原告中,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其中既有被告刘厚建的爱人程某,也有他的妹夫。刘厚建说,当时创办企业时,他们找家人和朋友借了一大笔钱,共计200多万元。当得知段昌干起诉要拿回200万元欠款时,他们也闻讯起诉。
律师为法院拉案子办理
据记者了解,55起案件的当事人大部分都居住在黄陂城关,正常应在黄陂城关的前川法庭立案起诉。现实情况则是,他们集体选择了远离城关20余公里的长岭法庭。
55名原告的代理律师陈觉解释,他和长岭法庭庭长刘建东有业务往来,关系较好;且刘建东的爱人就在他们律师事务所工作,审理案件起来比较方便。
陈觉同时透露,由于长岭法庭位置比较偏僻,审理案件数量比较少,完不成绩效考核任务。他便想着给长岭法庭介绍些案件,以便对方早日完成任务。
在55起案件中,陈觉得到了5万余元的律师费。他说,案件完结后,仍有1万多元律师费没有拿到。记者发现,这些原告的起诉标的有大有小,最高的45万元,但每笔案件只向法院缴纳了100元不等的诉讼费。后来,法官刘建东以经济困难等理由,批准这些诉讼费缓交。
上述情况得到黄陂区法院负责人的证实。他说,经调查,刘建东的爱人确实在这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法院对减免缓交诉讼费有着严格的规定,刘建东私自决定缓交诉讼费,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最新进展
当事法官已被停职
昨日,黄陂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彭俊介绍,当事法官刘建东已被停职;由于部分案件可能涉及经济犯罪,已经移交黄陂区公安分局进行侦查。
对于网络上反映的问题,黄陂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当事法官刘建东负有对案件的证据审核等方面把关不严的责任。
彭俊说,在刘建东审理的55起案件中,有7起债权关系确实存在,但总金额只有13万余元。另外48起则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有23起案件中的债权关系可能涉嫌经济犯罪,已移交给黄陂区公安分局进行侦查。而区法院也冻结了这48起案件的再审工作,等待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
彭俊强调,一旦查证属实,法院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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