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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了报复妻子竟然对妻姐行不轨行为
2016-03-14 10:08:40 来源:
妻子因吵架离家出走,丈夫不积极寻找却对妻姐行不轨。近日,浑源县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2014年12月,张某某与妻子因家庭经济问题发生争执,并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妻子离家出走一直未归。而张某某不认真反思自己在夫妻关系中存在的过错,采取积极的态度寻找妻子,反而怀疑妻子不归是妻姐葛某某从中作梗,产生报复心理,强行将妻姐葛某某奸污,并殴打葛某某,造成前来拉架的葛某某五妹和妹夫轻微伤和五妹两岁的儿子轻伤一级。当日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张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妻姐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数罪并罚原则,作出上述判决。
苏义飞律师,男,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肥律师网www.055110.com创始人兼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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