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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晓明涉嫌受贿3.1亿冤案被要求公开审理
2016-05-19 08:56:55 来源:
合肥律师论坛网友:奚晓明的妻子在中信证劵任职的吴建伟,也参与了代奚晓明收受贿赂的行为。消息人士称,由于证明奚晓明妻子吴建伟行为的相关证据已经全面掌握,吴建伟已没有翻案的可能性,并且考虑到其妻要照顾丈夫已经被抓的儿媳坐月子,因此,在收捕奚晓明和他儿子的时候暂时“放她一马”,直到儿媳满月后上周吴建伟被专案组带走。
消息人士指,奚晓明的儿子奚众利用奚晓明在最高法院的影响,在深圳开办律师事务所,大量接手特大经济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以协议收费的方式收取巨额代理费用,然后通过奚晓明直接或者间接的打招呼、暗示或影响,干预省、地、市三级法院的审判,使得本不可能够胜诉的案件如愿判决;除此之外,还代奚晓明收受其他贿赂,成为奚晓明贪腐的白手套。
对于奚晓明所涉何罪,目前众说风云,但作为最高法十八大后首个落马的副部级高官,表明王岐山执掌的中纪委早已聚焦法院系统,而这是否意味着最高法将面临巨震,值得关注。
《吴建伟要求公开审理奚晓明案件微信内容》
尊敬的习近平总书记:
尊敬的王岐山书记:
您们好!
我是吴建伟,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的妻子。中央从严治党,展开反腐运动,奚晓明和我非常拥护。但万万没想到,有人捏造事实,制造谣言,假借中央反腐部署,误导中央将奚晓明树为司法腐败典型,正在制造一起骇人听闻的冤假错案。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以这种方式向您二位呼吁,要求依法独立公开公正审理奚晓明案。
一、奚晓明案件正在被系统地制造为一起冤假错案
众所周知,奚晓明是受人尊敬的学者型法官。他为人正直,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爱喝酒,不爱应酬,不攀附权贵,也不结交富商。他的人品在法院系统有口皆碑。我和他朝夕相处几十年,深知他的为人。他根本就不是贪财、贪权、贪色的人。他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过问家里经济问题,从未向家里带回工资之外的一分一厘。我深信他是清白的,绝不是贪赃枉法的小人,而是党忠诚廉洁的好干部。几个月来,中纪委将我全家调查个底朝天,全家收入、资产状况清清楚楚,甚至连中纪委办案人员都亲口对我说:奚晓明是廉洁的,也没有男女关系问题。我丈夫为党和国家勤勤恳恳工作三十多年,我不敢说他就没有一点错误,但他决不会利用职权收取贿赂,不会为人情放弃审判原则,更不会为金钱出卖良知。
我相信,将一个司法系统廉洁且有威望的学者型法官树为司法腐败典型,绝不是您二位的初衷。可究竟什么势力竟然能够在国家管控的媒体上公开散布奚晓明受贿涉案金额3.1亿、家里搜查出巨额现金、黄金、外币以及奚晓明企图自杀之类子虚乌有的谣言?为什么如此不着边际的谣言可以长期在媒体上传播,误导
大众?这些舆论炒作都指向一个山西煤矿案,暗示奚晓明在该案中收取巨额贿赂。
显然,在巨大利益操纵下,一个隐蔽势力正有计划地实施阴谋,捏造和传播这些谣言,制造舆论来诱导中纪委将奚晓明定为司法反腐的典型,对所谓涉案3.1亿元的司法“大老虎”展开调查。
中纪委办案人员就利用这些谣言对我施压,说奚晓明受贿金额达1.5亿,要我承认几个律师提供的不实之词。只要在他们写好的材料上签字,承认奚晓明受贿一百多万元,就能减轻处理。否则,将加重对奚晓明和我儿子的罪行,并且检察院的人就在门外等着,立刻就把我带走。我痛苦万分,处于精神崩溃边缘。丈夫儿子被关,媳妇临产,父亲病危,公公婆婆住进医院,我若被关就家破人亡。在走投无路的绝望境地,我不得不违心在材料上签字。他们还逼我缴纳1000万元,以证明我配合态度好,争取组织减轻对奚晓明和我儿子的处理。 为此我不得不变卖家产,四处举债,到处借钱。连我的证据都如此取得,其他人的证据如何取得可想而知。如此获取的虚假证据怎能不制造冤案!
中纪委对奚晓明的调查结论涉及到党纪和国法。党纪是政治问题,中纪委已做出“双开”结论,国法是法律问题,最终要由司法公正审判。法院审判不应当混淆党纪和国法,把法外因素带进来制造出冤案。然而,有人不仅在制造舆论误导中纪委调查奚晓明,而且又在制造舆论误导中纪委在奚晓明案的审判中掺杂种种法外因素,企图对他做出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严厉判决。有人企图用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正在不惜制造冤案。我相信如此反腐,绝对不是您二位的初衷。
二、我的要求和呼吁
我希望奚晓明案是个案。但是,连您二位关注的这个案件都会被无形的势力所左右,下面有多少关注不到的反腐案件会如何呢。为此,我今天不惜一切站出来,向您二位提出下列要求并呼吁:
第一,强烈要求法院独立公正审判奚晓明案,让所有证据经过证据规则审查,让奚晓明及其代理律师获得充分公开不受干预的辩护,让案件审理通过互联网和电视等媒体全程实时公开,让公民自由听审,让法官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您二位都经历过“文革”,切身体会“文革”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的不幸和灾难,用法治取代人治,用公正司法来取代政治审判和舆论审判,无疑是您二位的理想。既然如此,就让司法公正从这个案件开始,把奚晓明案树为法院独立公正审判的典型。我儿子是成年人,若有罪是我们没有教育好,绝不袒护。
第二,强烈要求彻查什么势力在利用山西煤矿案,上下其手,针对奚晓明捏造事实、制造如此骇人听闻的谣言,误导中纪委将其树为司法反腐典型,成为司法腐败分子逃脱惩罚的替罪羊;彻查奚晓明在该案中是否为谋私利干预审判,不恰当地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给奚晓明公开陈述的机会。反腐运动获得全国人民的拥护,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有些卑鄙小人正在利用反腐运动,假公济私,制造冤假错案,打击报复正直、善良人士,从而将社会冤屈和不满引向中央和您二位。奚晓明案件就是典型。若不能清醒认识并及时纠正这种倾向,反腐运动很有可能会丧失民心。
第三,强烈要求中纪委就奚晓明被开除党籍的决定,向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作出公开解释:究竟什么叫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奚晓明究竟如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奚晓明和我都出身革命干部家庭,奚晓明的父亲是延安时期的老革命,今年94岁高寿,他在病重中依然坚信儿子的清白。我们从小耳濡目染接受党的正统教育,几代人对党忠心耿耿,为党兢兢业业工作一辈子。他究竟怎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四中全会提出用法治思维来管党治党,中纪委对党员做出处分理应符合法治精神。未经正当程序,未经公开申辩,未经解释说明,不明不白地给党内同志扣政治帽子,对每个党员无疑是最大的精神伤害,让党内同志感到彻骨寒心。我相信,这也绝不是您二位希望看到的效果。
第四,强烈呼吁以人道、文明、公正和理性的方式对待每一个像奚晓明这样对党忠心耿耿的党内同志,哪怕他们犯有政治错误,甚至成为犯罪嫌疑人,也不应以污名化、妖魔化的方式对待他们,侮辱他们人格,抹杀他们曾经对党和国家作出的有益贡献。目前舆论中用低级、卑贱、野蛮的方式来丑化曾经的同志、同事和同僚,只能伤害党中央的威望,让党内正直君子无法立足,谄媚可耻小人得势。
您二位都有“文革”经历,都熟读经史。从汉代、唐代、明代一直到“文革”,哪一朝反腐运动不是从大有作为的一代明君开始,慢慢演变为小人得势,迫害忠良?“以史为镜可以知得失”。为此,我最后呼吁:希望党中央能够用审判独立的法治思维反腐,用人道文明的理性思维反腐,彻底走出中国历史上反腐运动的周期率,实现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
中国公民、中共党员吴建伟
2015年10月
苏义飞律师,男,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肥律师网www.05510.com创始人兼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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