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苏义飞

suyifei003.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正文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否高于胎儿预留份的效力

2013-12-10 11:28:42 来源: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否高于胎儿预留份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及《继承法意见》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但并未明确存在遗赠抚养协议情况下是否仍然适用。
有人认为,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依民法的基本原则来指导自己的行为,更何况民法是私法,当事人享有高度的意思自治权,被继承人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识支配自己的遗产。另外,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却不能按照协议约定行使合同权利,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以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胎儿预留份额的法律规定。
笔者认为,从立法目的上看,法律对胎儿预留份的规定是要确定胎儿出生后有生活来源,是对胎儿生存权的保护;而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方,是合同的相对方,具有获利性质。法律并非万能,它只能分配公平,并不能创造公平,当生存权利与一般获利性质的合同权利相冲突时,法律更倾向对生存权利的保护,所以法律对胎儿预留份额的规定效力高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若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全部无效?笔者认为,应根据扣除生养死葬的费用后被继承人所剩的遗产数额来确定。所剩遗产扣除胎儿的继承份额后无剩余,遗赠扶养协议全部无效;所剩遗产扣除胎儿的继承份额后有剩余,应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部分无效。至于应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如何计算,目前只能仰仗法官的自由裁量,企盼《继承法》尽早完善。

来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http://www.055110.com/    

合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026110.com/

大家都在看

合肥律师苏义飞讲解殴打他人如何

网友:殴打他人如何处罚?苏义飞律师: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